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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0 17:00 - 來源:區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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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人力資源市場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0號)要求,結合《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就做好2022年度前鋒區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年檢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檢對象
(一)2022年前在前鋒區領取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的經營性、公益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二)2022年在我區備案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業務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二、年檢時間
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3月21日
三、年檢內容
(一)2022年度人力資源服務業務開展情況;
(二)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三)從業人員社會保險繳納情況;
(四)日常監督檢查和勞動監察部門受理投訴和舉報及查處的情況。
四、年檢材料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申請年檢,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年檢報告書》(附件);
(二)《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正、副本原件,驗原件留復印件;
(三)《工商營業執照》副本,驗原件留復印件;
(四)經營場地合法使用證明(屬自有場地的提交場地產權證明,屬租賃場地的提供經房管部門房屋租賃登記備案不少于1年租賃期的租賃合同),驗原件留復印件;
(五)3名以上從業人員的學歷、職業資格證書、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驗原件留復印件;需提供公司從業人員2022年第四季度工資流水;
(六)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社會保險登記證》(驗原件留復印件)和2022年第四季度該機構從業人員的社會保險繳費清單原件;
(七)2022年度財務報告,驗原件留復印件;
(八)2022年度繳稅情況證明,驗原件留復印件;
(九)對獲準經營“人才培訓、勞務培訓”等培訓業務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提供專兼職教師資料、教室或相應教學設施證明、已開展的培訓項目總結及擬開展的培訓項目計劃;
(十)對獲準經營或者已經開展“勞務派遣、人才租賃或派遣”等人力資源外包業務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需提供相關勞務派遣服務協議,驗原件留復印件;
(十一)對獲準經營或者已經開展“網上職業介紹、人力資源信息網絡服務”等網絡人力資源服務業務的,需提供電信服務與信息服務經營許可證、網絡服務設備證明、專職網絡信息工程技術人員資料;
(十二)對獲準經營“人才測評”業務的,需提供測評技術或軟件證明、相應的測評設備證明、專職測評人員資料。
五、年檢結果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檢不予通過:
1.擅自變更許可證登記事項的;
2.超出核準業務范圍經營的;
3.現有從業人員的素質與數量不合規定的;
4.從業人員未參加社會保險的;
5.人力資源服務活動中有欺詐行為的;
6.人力資源服務活動中未按規定履行報批手續的;
7.資不抵債,無法維持正常運作的;
8.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
對于發現以上情形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要責令認真整改,整改期限原則上不超過2個月,整改合格后方能通過年檢,整改不合格依法注銷許可證。
(二)年檢中發現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有違反《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情形的,視情節輕重,參照自由裁量權標準給予行政處罰。
(三)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正在審查處理中尚無結論的,待結案后再給予年檢。
(四)逾期不辦理年檢手續以及年檢不合格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不得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業務,區人社局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罰后將名單、違法事實抄送同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處理。持無效的許可證經營視同無證經營。
六、有關要求
(一)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提供年檢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弄虛作假、采取欺騙手段通過年檢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應于3月21日前將年檢材料報送至區人社局302辦公室(聯系人:程海燕,聯系電話:0826-2889950);對逾期不提交或提交虛假材料,按不合格處理。
(三)年檢結果將在廣安市前鋒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廣安市前鋒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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