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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0 17:02 - 來源:區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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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四川省營利性民辦學校監督管理實施辦法》和《四川省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為進一步加強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規范辦學行為,提高培訓質量,促進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持續健康發展,決定開展2022年度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年檢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檢對象
2022年(以證書上的發證日期為準)前,經批準成立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
二、年檢時間
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3月21日
三、年檢內容
(一)依法辦學情況。包括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情況;按照審批機關許可的培訓類型和層次辦學情況;是否存在異地辦學或擅自設立分支機構、轉包培訓、超范圍辦學;年培訓規模等情況。
(二)規章制度建設情況。包括制定辦學章程和發展規劃情況;教學(實訓)管理、教師管理、學員管理、衛生安全管理、設備管理等項制度是否健全及落實情況。
(三)教師隊伍建設情況。包括各專業教師隊伍的人數、學歷、專業技能等級結構;任課教師上崗資格情況。
(四)教學管理情況。包括培訓場所落實相關環保、安全、消防、衛生等規定的情況;教學和實訓的基本條件,設備、設施配置情況;依據國家職業標準、教材、培訓計劃、規定學時開展培訓活動的情況。
(五)學員管理及技能鑒定(考核)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情況。包括培訓學員檔案管理,培訓學員參加職業技能鑒定的主要職業名稱、鑒定人數、考核合格人數等情況。
(六)招生簡章和宣傳廣告發布情況。
(七)2022年財務報表(審計報告)、稅務登記證或財政票據是否齊全。
四、年檢材料
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申請年檢,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年度檢查報告書(見附件);
(二)年度自查報告。各學校應在“年檢內容”中所列項目逐一進行對照檢查,并形成書面年度自查報告,包括辦學基本情況、辦學經驗體會、存在問題及建議,以及下一年度工作打算等;
(三)辦學許可證正、副本,驗原件留復印件;
(四)學校場地租賃協議或土地使用證明,自建教室、校舍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五)教師、教學管理等人員的身份證、資格證,驗原件留復印件;
(六)2022年度學校年度財務報告,驗原件留復印件;
(七)2022年度繳稅情況證明,驗原件留復印件;
(八)2022年度招生簡章、宣傳廣告、教材等。
五、年檢結果
(一)存在下列問題之一者,直接認定為不合格:
1.連續兩年未開展培訓;
2.發布虛假招生培訓簡章或廣告的;
3.未辦理或出示已失效的相關證件或財政票據的;
4.財務報告未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
5.租借《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給他人使用或未經業務主管部門允許擅自設立分支機構的;
6.拒不接受實地評估或實地評估為不合格的;
7.《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到期后或注冊內容有變更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繼續辦學的;
8.違反有關規定亂收費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9.發生嚴重群體性上訪事件或重大安全事故的;
10.未及時按規定參加本次檢查評估的。
11.對辦公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變動導致聯系不上,或不接受年檢的,視同自動申請注銷辦學許可證。
(二)檢查為合格的可繼續依法辦學;檢查為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原則上最長不超過2個月;對逾期未整改或達不到整改要求的,依法撤銷其辦學資格。因自身原因不愿繼續辦學的可主動向業務主管部門提出注銷申請。
六、有關要求
(一)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要對照年檢內容及要求,認真進行自查自糾,對相關資料進行整理匯總,并安排相關人員做好迎檢工作。
(二)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應于3月21日前將年檢材料報送至區人社局302辦公室(聯系人:程海燕,聯系電話:0826-2889950);對逾期不提交或提交虛假材料,按不合格處理。
(三)年檢結果將在廣安市前鋒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廣安市前鋒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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